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九卅娱乐十年信誉恒丰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。
二、招聘人数
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名。
三、应聘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
(三)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专业不限。
(四)了解法律基本知识;
(五)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和速录的能力;
(六)身体健康、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(七)年龄30周岁以下;2016级应届毕业生及之前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;
(八)符合招录检察院的其他资格和条件。
(九)其他要求:服从领导管理,有良好的口才及沟通表达能力,心里素质强,因工作地点在临清市,故原则上要求具有临清户籍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(一)曾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、劳动教养或有精神病史的;
(二)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(三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(四)受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,尚未解除的;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;
(五)其他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人员,违反国家、省、市、地区法律法规情形的。
四、报名事项
报名要求: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(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证明即可),当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,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。
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。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,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报名时间4月28日至5月10日,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,经审查合格人员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。
五、考试及待遇
本次招聘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试,在报名结束后通知本人。
试用期1个月。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,办理聘用手续(聘期为1年)。
聘用人员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管理规定履行职责,凡是出现违法、违纪和不适合继续工作的情况,用人单位可随时解聘。聘用期满后,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聘,不合格的予以辞退。所聘人员待遇按照本院工资制度发放。
聘用期间,如遇政策性清退,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本公告由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635-3011741、18563507932(肖主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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